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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等3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作者:王心怡   发布日期:2022-10-10     浏览次数:

     

各本科生班: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为切实做好我院本科生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专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1.学院评定工作组

组  长:黄德宝  管清美

副组长:王国晖  

成  员:王心怡 唐宁 蔡雄春 卞井春 张璟鈺 黄琪

工作职责: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统筹做好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2.班级评定小组

组长:班主任

成员:班长、团支书和3名学生代表

工作职责:负责本班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二、评选奖学金名称及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名额为10名。

1、评选要求

(1)2019级学生实行综合考评,填写综合考评排名,2020级和2021级学生不填写综合考评排名;

(2)2019级学生,国家奖学金上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本班级前10%(含10%),百分比数计算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3)2020级、2021级学生,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本班级前10%(含10%),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本班级前30%(含3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4)学习成绩无不及格必修科目。

2、书面评审材料提交要求

国家奖学金要求提交评审材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电子版)、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及相应支撑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材料要求参照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附件5)进行填写。

(二)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资助名额为25名。

1、评选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7)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30%,素质能力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50%。

2、书面评审材料提交要求

国家励志奖学金需要在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奖学金模块进行线上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后导出申请表,并亲自在签名处手写签名后将申请表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审核。

(三)校长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本科学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6名。

1、评选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15%,素质能力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30%。

(3)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2、书面评审材料提交要求

校长奖学金需要在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奖学金模块进行线上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后导出申请表,并亲自在签名处手写签名后将申请表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审核。

(四)专业奖学金

专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本科生,奖励标准分2000元/人、1500元/人和1000元/人三个等级,奖励不超过学生总数30%。

专业奖学金具体通知将另行通知。

三、时间安排

(一)10月10日-13日:符合条件的学生, 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申请提交至班级;

(二)10月14日:各班成立以班主任、班干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进行班级民主评议推荐,确定推荐名单;

(三)10月15日-10月16日:各年级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 3 天;

(四)10月19日起,学校对各学院的推荐结果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一)在外校交流学习的我院在籍本科生,参评我院本科生奖学金,在我院交流学习的外校本科生不参评我院本科生奖学金;

(二)专业奖学金评选。按照2021-2022学年专业班级评定;

(三)国奖、励志、校长评选。转专业本科学生在转入学院参评各类奖学金;创新学院本学年专业分流至我院的本科学生在我院参评各类奖学金;

(四)评定办法中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均指2022-2023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五)根据《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凡2021-2022学年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所有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六)对未交清学杂费的欠费学生,请提前缴清学杂费后进行各项奖学金申请;

五、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由班主任牵头,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学校奖学金的评选办法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各项奖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国家奖学金审批表,申请表格不得变动。《学业成绩单》按教务处网站格式统一打印。按照要求严格审查材料并用回形针固定(严禁使用订书钉)。

(三)请各班于10月14日前完成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并于14日下午16:00前将所有书面材料和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编辑:王心怡     终审:王国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