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2011年度农友种苗扶贫助学金、王鸣扶贫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农友种苗扶贫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院本科二年级、三年级中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二)王鸣扶贫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一、二、三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该助学金分二等:一等每人每年2000元;二等每人每年1000元。
(三)农友种苗扶贫助学金共5名。王鸣扶贫助学金共15名,其中:本科生10名,一等3名,二等7名;研究生5名,一等2名,二等3名。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2010–2011学年度上半学年学习成绩(本学年学分积)在本班前1/2。
(五)经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2010–2011学年度获资助金额超过4000元(含4000元)的学生本次不再申请。
(七)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每项奖学金,每班各限推荐1名。
三、评选程序
(一)班级推荐
1,农友种苗扶贫助学金和王鸣扶贫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班长、团支书和10%普通学生)为成员的班级资助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的推荐工作。
2,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申请农友种苗扶贫助学金、王鸣扶贫助学金的同学进行民主评议,且参加评议的同学1/2以上同意方可推荐。
(二)学院评选
1.我院成立了农友种苗扶贫助学金、王鸣扶贫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这两项助学金的审核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办理评选具体工作。学院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肖 斌 邹志荣
委 员: 马锋旺 李京春 王西平
办公室: 唐海波 王 佳 高 杰
2.我院学生办公室根据农友种苗扶贫助学金、王鸣扶贫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对各班推荐的学生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者提交园艺学院农友种苗扶贫助学金、王鸣扶贫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最后审定。根据评选条件审定通过的,予以三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受助人员名单。
四、凡发生下列情况者暂停、变更、终止颁发助学金: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处分者;
(二)学习态度不端正,成绩明显下降,取消获助资格;
(三)瞒报家庭经济情况,弄虚作假者;
(四)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不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或勉强参加不能发挥积极带头作用者;不关心他人者;
(五)待人不诚实,做事失信用,社会影响较差者;
(六)将获得的助学金用于学习、生活以外的非正常消费者;
(七)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不需要继续资助者;
(八)由于各种原因丧失学籍或转学者。
五、材料要求
1,各班推荐受助学生必须书写书面申请书,并如实填写农友种苗扶贫助学金或王鸣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2,凡申请农友种苗扶贫助学金的学生必需提供2010年全年学习成绩单(要求按教务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印在一张A4纸上)。同时需要开具当地盖有乡镇级以上(含乡镇级)印章的本年度贫困证明(贫困证明可延迟两周)。
3, 申请王鸣扶贫助学金的学生必需提供2010年下半学年成绩单(要求按教务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公章)。
4,请各班于5月13日前将推荐名单及所有书面材料报送园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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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0日
附件:农友种苗扶贫助学金申请表.doc
王鸣助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