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现对我校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进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制订本单位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进修计划。认真、积极、有计划选派中青年教师到国内重点高校重点学科领域进行专业进修。
二、进修教师申请。拟外出进修的教师用个人一卡通工号及密码登录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填写进修培训申请,点击“提交申请”后,打印申请表并到教研室、院(系、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三、院系管理员审核。院系管理员登录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对教师申请进修的详细信息进行查看,单位审核。
四、人事处审核同意后,由进修人员与拟进修单位联系,索取《进修通知书》,并持《进修通知书》到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512室)办理有关进修手续。
五、申请审核时间安排
5月9日-5月15日 个人申请
5月16日-5月22日 院系审核
5月23日-5月27日 人事处审核
六、几点要求
1、各院(系、部)请于5月22日前将拟进修人员《教师进修申请表》报人事处师资科审核。
2、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对同意进修的人员,学校承担其培训费(一般主修一门、辅修二门)和一次往返交通费。住宿费限额报销,学校承担省内进修住宿费2500元/学期,省外进修住宿费5000元/学期。
3、进修人员在外不得私自改变进修计划。
4、未列入单位进修计划或未经人事处审批的进修人员,费用自理。
5、进修结束后,进修人员须在一周内将学习总结和培训证书(或培训成绩)原件、复印件交人事处,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人事处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