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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13年教师学术休假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3-06-19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所):
  根据《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教师学术休假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发〔2013〕2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下半年教师学术休假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学术休假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教师岗位工作,任正高职务满5年或任副高职务满5年。
  2. 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二、休假期限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
  三、有关待遇
  1. 学术休假期间,教师的工资、岗位津贴及各种福利待遇不变。
  2. 享受学术休假的教师,学术休假期间免除教学工作量。
  3. 学术休假期间任职年限连续计算。
  四、注意事项:
  1. 本次是我校首次开展学术休假工作,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组织本单位教师积极申报。
  2. 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校人发〔2013〕26号文件精神,统筹安排教师享受学术休假,各单位享受学术休假的教师数应控制在本单位教师总数的5%之内。
  3. 申请人员须经所在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等单位审核通过后,由各单位统一报人事处审批。
  五、提交材料
  请各单位于2013年6月25日之前,将申请人的《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教师学术休假申请表》(附件1,A4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和学术休假期间的工作计划等材料一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512室),电子版发至师资科邮箱。
  联 系 人:张爱国
  联系方式:029-87082871
  Email:shizike@nwsuaf.edu.cn
  附件:
  1.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教师学术休假申请表
  2.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教师学术休假实施办法(试行)
                    
     
     
人事处        
2013年6月18日 

附件: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教师学术休假申请表.doc

          学术休假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发【2013】2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