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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研究生海升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3-10-28     浏览次数:

     

        为培养更多优秀的农业科技人才,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陕西海升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海升奖学金”。为做好奖学金的评定及发放工作,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对象

        海升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为以果树为研究材料的品学兼优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学年奖励10名学生,其中博士生3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5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名,奖励金额5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为二年级以上的研究生;

        2、本学年申请该奖学金所用的正式发表论文的见刊日期(已录用论文的接收日期)截止2013年10月31日。

二、评定办法

        奖学金按学年度申请和评审,每学年评审一次。

        学术型研究生按照《园艺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评定,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以学习成绩(50%)和面试汇报(50%)进行综合评定。

三、评定程序

        1.本人申请。申请研究生如实填写《海升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及《园艺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核算表》(附件2)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导师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交至园艺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截止日期为11月1日;

        2.学院评审。学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定,评审结果公示三天;

        3.海升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审批。学院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者报海升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审批;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四、注意事项

        1、本学年海升奖学金评审中已作为申请材料上报的文章、专利等,在下一学年的该项奖学金评审时不再重复计算;

        2、本学年参评该奖学金不受是否获评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影响,可重复获评;

        3、凡获得该项奖学金的同学至少到该公司实习一次;

        4、发生下列情况者终止、收回、变更颁发奖学金:

        (一)诚信意识较差者;

        (二)课程考试作弊者;

        (三)有其他违反学校纪律行为者;

        (四)在申请该项奖学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5、本办法由园艺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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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海升奖学金申请表.doc

        2. 园艺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核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