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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选拔2014届优秀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3-11-05     浏览次数:

     

办研发〔2013〕40号
 
 

关于选拔2014届优秀硕士生

攻读博士学位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所):
 
  根据《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选拔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规定》(校研发〔2004〕289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现就选拔2014届优秀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校选拔优秀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工作的有关政策要求,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研究生院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和监察处处长任组长,负责具体工作。
 
  2.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科点负责人、博士生导师代表(不少于7人)及研究生秘书组成选拔工作小组,负责具体选拔工作。
 
  二、选拔范围
 
  我校2014届学术型硕士生(不含同等学力资格攻读硕士学位毕业生)。
 
  三、选拔条件
 
  1.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2.完成硕士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学分,且学位课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所有课程中无重修科目;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426分。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在学期间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优先选拔。
 
  四、选拔要求
 
  1.凡申请者须征得其硕士导师同意,由该导师对其硕士阶段思想品行、遵守校规校纪、学习、科学研究等情况做出全面评价、鉴定。
 
  2.接收导师要对申请者今后从事的研究方向与研究内容给出原则性的规定与要求。
 
  3.跨学院、跨学科申请者需征得推荐学院、接收导师和接收学院同意后方可申请。
 
  五、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报名阶段(2013年11月4~10日)
 
  凡符合选拔条件的申请人于2013年11月4日08:00~10日22:00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注册(注册时考试方式选择硕博连读)、报名。同时填写“2014届优秀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2013年11月10日交报考学院。
 
  第二阶段:选拔阶段 (2013年11月11~15日)
 
  学院选拔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听取申请人的汇报(跨学院申请的需提交本人书面申请材料,经推荐和接收学院同意后在接收学院进行汇报)。选拔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外语、专业综合考核后,择优录取。
 
  学院于2013年11月15日将“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协议书”(附件2)、“2014年分专业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汇总名单”(附件3)报研究生院招生处。
 
  第三阶段:公示、录取阶段(2013年11月16~26日)
 
  研究生院汇总各学院选拔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11月17~26日,公示10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院招生处)反映公示选拔中存在的问题。联系人:杨春雷,电话:87080151,邮箱:zhsh@nwsuaf.edu.cn。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2014级博士研究生录取人选,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录取。
 
  六、其它事项
 
  1.确定录取人员占2014年博士招生指标,各学院、导师按照2014年配置指标统筹招生。
 
  2.确定录取人员应于2014年6月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2014年7月办理硕士档案移交手续,2014年9月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
 
  3.原录取性质为定向或委培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攻读博士学位的书面意见,在确定攻读博士学位录取性质后(在职或非在职)方可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4.确定录取人员将作为我校录取博士生信息上报国家数据库,不得再报考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博士研究生以及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士毕业后直接就业。
 
  5.对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拔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附件:1.2014届优秀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登记表.doc
     2.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协议书.doc
     3.2014年分专业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汇总名单.doc
 
 
 
  2013年11月1日
 
  附件:1.doc  2.doc  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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