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本科生4月2日按4月4日(星期一)课表上课。研究生按正常课表上课。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安全稳定工作,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4月1日前将本单位的值班安排报党委校长办公室。
特此通知。
党委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