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系、部)、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了做好我校2011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2008级及以后所有毕业研究生,须通过“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论文答辩信息,研究生指导教师、院(系、部)管理人员通过“系统”完成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审核工作。“系统”中论文答辩操作流程及说明见附件1。
二、所有毕业研究生(包括通过“系统”提交答辩信息的研究生)继续使用“研究生入学、培养、答辩及学位授予档案记录卡”(简称“档案记录卡”)完成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
三、2011年上半年,学校分别于4月、6月召开两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授予事宜(时间安排表见附件2)。各有关院(系、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学校要求,安排好本院(系、部)和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工作。详细请登录“研究生院-学位管理-表格下载”网页下载提交学位授予相关材料详细说明及表格。
四、各学院(系、部)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结束后3日内,到研究生院集中办理“档案记录卡”、“毕业生登记表”审核盖章手续。
五、毕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学位档案由研究生所在学院(系、部)负责收集、整理后,提交学校档案馆。
六、通过“系统”提交论文答辩信息的研究生,其论文答辩公告将发布于研究生院网页和“系统”首页,其他研究生的答辩信息,应在各学院(系、部)网页上公布,研究生院将根据答辩公告内容,安排工作人员检查论文答辩工作。
联系人:王彩绒、杨永政
电 话:87080153
电子信箱:xwgl@nwsuaf.edu.cn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1.论文答辩操作流程及说明.doc
2.提交材料时间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