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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申报2012年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2-09-2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系、所、部):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根据《关于继续开展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2〕11号)精神和《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办法》(校研发〔2011〕373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教育部2012年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以下简称“学术新人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以“培育学术新人,激励创新发展”为宗旨,鼓励原始创新和自主创新,促进理论或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及学科发展。优先支持基础学科以及国家急需发展学科的人才培养,重点资助学业成绩突出、创新意识强、科研潜力大的优秀博士研究生。
  二、工作进程
  1.9月24日-10月10日,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0月11日,学院推荐。导师审查并推荐,学院(系、所、部)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
  3.10月12日-16日,学校审查。研究生院根据学术新人奖评选条件,对申请者申报资格进行复审。
  4.10月17日-10月18日,专家评议。
  5.10月19日-10月21日,结果公示。专家组评审通过者的名单公示三天。
  6.10月22日-10月25日,组织上报。
  三、工作要求和说明
  1.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工作严格按照《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办法》(校研发〔2011〕373号)执行。
  2.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2012年我校共评选并向教育部推荐学术新人奖申请人10名。
  3.申请人须承诺在获得教育部学术新人奖后至少有两年的时间开展博士学位论文科研工作(即在2014年10月30日以后毕业),由本人递交承诺书,并由导师和学院(系、所、部)主管研究生工作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交研究生院存档。
   4.学术新人奖不重复资助。
  四、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系、所、部)于10月11日前,将本单位推荐的申请人以下材料各一式15份(按顺序装订),申请人承诺书1份、《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博士研究学术新人奖申请者情况汇总表》1份(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
  1.《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书》;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证明;
  3.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证明;
  4.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5.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附SCI、EI、SSCI检索证明)及其他学术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联 系 人:杨永政
  联系电话:87080153
  e-mail: xwgl@nwsuaf.edu.cn

  


                  研究生院
                 2012年9月24日
附件:     1.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项目申请书.doc

               2.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者情况汇总表.xls

               3.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