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所、部),有关处(室):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实际,为做好2012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遴选类型
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分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三种类型。
二、遴选学科、专业范围
遴选各类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学科、专业限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我校已有招收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
三、申报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按照《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管理办法》(校研发〔2011〕163号)执行。
(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
按照《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管理办法》(校研发〔2011〕163号)执行。
(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1.申请人为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科教人员按照《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补充办法(试行)》(校研发〔2011〕387号)执行。
2.其他申请人参照《关于开展2011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办研发〔2011〕29号)有关条件执行。
四、遴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9月25日-10月31日) 申请人按照申报类别分别填写《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申请培养博士/学术型硕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
2.资格审查(11月1日-11月9日) 申请人自带《简况表》及有关材料原件到人事处、科研处和推广处进行资格审查。
3.学院(系、所、部)推荐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11月10日-11月14日)申请人将有关材料交所在学院(系、所、部),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基本情况填入汇总表(见附件)。
4.研究生院复审(11月15日-11月20日) 研究生院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申请人情况进行复审。
5.专家评审(11月21日-11月26日) 申请人述职答辩,专家组评审。
6.学校审定(12月20日-12月26日)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7.公示发文(12月27日-12月31日) 公示遴选结果,无异议者学校发文聘任。
五、其它事项
1.《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管理办法》、《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管理办法》、《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补充办法(试行)》、《关于开展2011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简况表》及《2012年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学科、专业目录》请登陆“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导师队伍建设”网页下载。
2.申请人参加学院(系、所、部)推荐和专家评审时须自带各种材料原件及主持课题经费本,以备查用。
3.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代表作(4篇论文全文复印件、SCI/EI收录证明)或成果证书等复印件(A4纸大小)各1式2份;《简况表》1式3份(A3纸套印,单独装订),同时提交《简况表》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名称.申请人姓名)。
4.评审费: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每人需交纳评审费500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每人需交纳评审费200元,学院(系、所、部)报送材料时统一交学校计财处,用于专家评审材料及会议专家评审费用。
5.请各学院(系、所、部)于11月14日前将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和基本情况汇总表(含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
联系人:王彩绒 联系电话:029-87080153
E-mail: xwgl@nwsuaf.edu.cn
研究生院
2012年9月25日
附件: 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基本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