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2012-201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及曹德旺助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香港思源奖助学金、朱英龙贫困助学金、宝钢教育奖等20项国家、学校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及考核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
(一)评定对象及评定名额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全校奖励名额为303名,我院名额为1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校奖励资助名额为706名,我院名额为26名,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每班限申请2人。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本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资助标准分2000元和3000元两个等级,每个等级的人数由各院系根据学校划拨金额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情况确定。
各院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名额及国家助学金金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二)具体要求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定程序要严格按照《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07]299号)、《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07]300号)及《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07]301号)文件执行。同时,2011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 2010级、2009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书面评审材料
(1)国家奖学金
①《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A4纸正反面套印,一式两份);
②《2012-201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3)。
(2)国家励志奖学金
①《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4);
②《2012-2013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3)。
(3)国家助学金
①《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5);
②《2012-2013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3、国家决定今年继续编辑《201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本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须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院系重点推荐2名学生先进事迹参加2012年风采录评选,先进事迹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要以第一人称书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样本见附件6,先进事迹材料只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并附电子生活照1张。
二、校长奖学金的评定
校长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和非在职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全校奖励名额共200名。其中本科生156名,国际学院留学生2名,研究生42名(各院系推荐名额63名,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定)。具体评定根据《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2]324号文件)执行,具体分配名额(推荐名额)见附件1。
需提交材料:
本科学生:1、《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7);2、《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学业成绩表》;3、个人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2012-2013学年度本科生校长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8)。
三、社会各类连续性质奖助学金受助本科学生的考核
根据资助方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获得2011-2012学年度曹德旺助学金等六项社会类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给予资助,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缺额在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递补。各类连续性质奖助学金需考核学生名单见附件10。
(一)曹德旺助学金
相关班级需对2011-2012学年度7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需提交如下材料:《受助学生跟踪考核表》(见附件11)和《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学业成绩表》各一式两份;《2012-2013学年度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曹德旺助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老生)》(见附件8)。
(二)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相关班级需对2011-2012学年度2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需提交如下材料:《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A4纸正反面套印)(见附件12)和《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学业成绩表》各一式两份;经考核不合格学生,要填写《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变更表》(见附件13)一式两份;《2012-2013学年度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名单汇总表(老生)》(见附件8)。
(三)香港思源奖助学金
相关班级需对2011-2012学年度3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上学年出现考试不及格或者平均学习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需提交如下材料:学生本人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内容);《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面套印)(见附件14)、《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学业成绩表》各一式两份;《2012-2013学年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8)。
根据香港思源基金会要求,相关院系需提供2012年已毕业的受助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单。(具体名单见附件10)
(四)毅宁奖学金
相关班级需对2011-2012学年度2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需提交申请书、《毅宁基金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5)、《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学业成绩表》、院系推荐信一封及个人生活照一张。(申请书及申请表要求手写,不得打印)
(五)欧亚-太平洋学术网络奖学金
相关班级需对2名在校学生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鉴定意见。学生本人要认真填写《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欧亚—太平洋学术网络奖学金受助学生跟踪调查考核表》(见附件16)。
凡有上学年度受纪律处分、课程考试不及格、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未达到学校规定学时或考核不合格之一者,取消其继续享受资助资格,缺额在2010级、2011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递补;考核合格者继续享受资助。
四、本科生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
(一)曹德旺助学金
评定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新评定2012级学生73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我院3名。具体评定根据《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曹德旺助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07]81号文件)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统一要求手写);《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曹德旺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7);《2012-2013学年度曹德旺助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新生)》(见附件8)。
(二)香港思源奖助学金
评定对象主要为中、西部省份的家庭经济特別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同时兼顾沿海省份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特困学生。新评定2012级学生15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我院名额为1名。具体评定根据《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评定条例》(校学发[2005]346号文件) 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面套印,一式两份)(见附件14);《2012-2013学年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8)。
(三)朱英龙贫困助学金
评定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资助名额为400名,其中一等奖100名,资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二等奖300名,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我院一等奖名额4名,二等奖为11名。具体评定条件根据《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朱英龙贫困助学金评定条例》执行。
需提交材料:《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朱英龙贫困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9);《2012-2013学年度朱英龙贫困助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8);个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学生的学业情况、获奖感言、今后的努力方向及回报社会的决心等。字数控制在320字左右。各院系将所有获得朱英龙贫困助学金学生的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整理到一个WORD文档。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撰写格式样本见附件20。
(四)春雨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校2011级本科生,院系推荐30名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作为2012-2013学年度春雨奖学金新增候选学生,理事会将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参加公益活动情况、家庭经济情况等方面投票产生20名最终获奖学生,每人每年2500元。我院名额为1人。具体评定根据《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春雨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思想品德、创新能力等方面情况);《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春雨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1)和《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学业成绩表》各一式两份;《2012-2013学年度春雨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8)。
(五)先正达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农学、植保、农药、园艺、应用化学等专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成绩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额为15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我院名额为4名。具体评定根据《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先正达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06]192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先正达奖学金本科获奖学生情况登记表》(A4纸正反面套印)(见附件23)和《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学业成绩表》各一式两份;《2012-2013学年度先正达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8)。
(六)拜耳作物科学中国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植物保护、农学及园艺专业的全日制二年级本科生,院系推荐8名品学兼优的学生作为2012-2013学年度拜耳作物科学中国奖学金新增候选学生,拜耳公司将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参加社会活动情况等方面投票产生5名最终获奖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我院推荐名额为3名。
拜耳作物科学中国奖学金评选条件:学习成绩为专业前30%,综合测评成绩居班级前20%;流利的英语口语和娴熟的英文写作技巧(通过国家英语四级);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担任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需提交材料:《拜耳作物科学中国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5)和《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学业成绩表》各一式两份;
《2012-2013学年度拜耳作物科学中国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8)。
(七)何康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农科类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名额为8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我院名额为1名。
需提交材料:书面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上学年度学习成绩、综合测评等方面情况)、《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基金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6)、《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学业成绩表》;《2012-2013学年度何康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8)。
(八)向日葵1+1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名额50名,奖励金额每人每年4000元人民币。我院名额为2名。具体评定根据《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向日葵1+1奖学金评定办法》(学生〔2012〕13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向日葵1+1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8);《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学业成绩表》;2012-2013学年度向日葵1+1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8)。
(九)欧亚—太平洋学术网络奖学金
2011-2012学年度享受该奖学金的21名2008级学生已毕业(不含2008级动医专业学生),相关院系可分别从二、三年级学生中推荐相应名额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2012-2013学年度受资助人选。我院推荐名额为1人。
新推荐学生人选评定条件:热爱祖国,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课程考核无不及格;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外语基础好,具备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欧亚—太平洋学术网络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9);《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欧亚—太平洋学术网络奖学金调查学生基本情况表》(附件30);《2012-2013学年度欧亚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8)。
五、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9月26日-9月28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阅读学习通知文件,安排布置工作;
(二)学生申请(9月29日-10月9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申请提交学院;
(三)班级民主评议推荐(10月10日-10月11日):各班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四)院系初审(10月12日-10月17日):院系资助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五)学校审核、公示(10月18日-10月25日)。
六、注意事项
1、本年度各项资助工作涉及学生人数多,时间紧,任务重,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定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社会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及《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校学发[2007]298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同时不断加强受助学生教育管理,引导学生树立诚信、感恩意识,营造资助育人良好氛围。
2、此项工作需整理报送材料较多,按照以上要求严格审查学生上交材料,各项奖助学金申请表格不得随意变更;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申请表及相关文件请在学工在线-学生资助网页下载;《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学业成绩表》按教务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公章;唐仲英奖学金2012级学生评定工作将在明年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本年度所有国家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获奖学生需通过网上系统申请,各院系确定初步人选后,通知学生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xg.nwsuaf.edu.cn)填写奖助学金申请基本信息,由学院对学生申请信息进行初审(成教学院学生及研究生除外),确认无误后上传学生处。
4、请各班于10月11日前完成评定工作并将所有书面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附件3、8,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朱英龙受助学生个人基本情况介绍电子版材料等以各院系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zizhu@nwsuaf.edu.cn。
先正达奖学金、欧亚—太平洋学术网络奖学金获奖学生有关材料于10月9日前报送园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件.zip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zip
园艺学院
201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