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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实践育人田园使者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2-03-26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宣部、团中央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我校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办学特色,强化实践育人过程管理,促进大学生在实践活动中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增长技能、奉献社会,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校决定开展实践育人“田园使者”活动(大学生担任杨凌周边农业技术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3月–2013年3月
  二、活动地点
  杨陵区五泉镇、大寨乡、揉谷乡等设施农业示范园区及其周边地区。
  三、人员组织
  1.参与对象:本科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研究生亦可参与)。要求具有一定的学科专业基础,思想素质好,综合能力强,专业知识精,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2.组队形式:采取个人自愿组队或院系推荐、教务处和团委审查、服务单位选聘的模式择优聘用,服务期为一年。每支队伍10人,允许跨院系、年级、专业联合组队,鼓励博、硕士研究生报名参加。
  四、活动内容
  1.结合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实际,对合作社在生产、技术、营销、市场信息收集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和生产建议。
  2.在活动中加深对国情社情民情的了解,把握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的现状和趋势,树立学农爱农兴农的坚定志向。
  3.在实践中汲取营养、丰富阅历,做到知行结合、学以致用,增强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提升专业技能和社会竞争力。
  五、实施步骤
  1.动员组队阶段:(2012年3月中旬)
  团委负责与杨陵地方政府联系,做好前期宣传、组织报名、岗位对接等工作。
  2.培训准备阶段:(2012年3月25日–3月31日)
  教务处、团委组织召开专业知识培训暨动员大会。各院系要根据活动开展的技能要求开展相关专业知识的技能培训。
    3.具体实施阶段(2012年4月1日–2013年2月20日)
  按照活动相关要求开展有关活动。教务处、团委等部门负责管理和考核,不定期开展工作抽查。
    4.总结表彰阶段(2013年3月)
  教务处、团委从工作重视程度、经费保障、组织管理、取得成效等方面对各院系“田园使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表彰。将各院系、服务团队以及学生个人开展“田园使者”活动的情况纳入年度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考核评比中。
  六、条件保障
  1.将“田园使者”活动纳入实践育人系列活动,学生参与活动满60学时,经考核合格后,分别计1个创新与技能学分和1个素质拓展学分。教务处做好学分认定工作。
  2.团委负责做好与地方政府对接,活动的宣传动员,学生的招募选拨、岗位对接、专业知识培训、考核管理、表彰奖励等工作。
  3.相关学院做好学生的思想动员、安全教育和指导教师推荐工作。指导教师从事指导工作每天计6个学时工作量,总量不超过60学时。教师的指导费年终由学校统一发放。
  4.活动由学校列支专项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学生交通补助、指导教师课时费、活动的招募、培训、考核管理、表彰奖励等。每个学生根据参与次数每年补助交通费不超过100元。
  七、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田园使者”活动是学校实践育人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践育人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实践育人工作安全有序,促进形成实践育人合作新机制。
  2.广泛宣传,认真总结。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活动取得的成效,及时表彰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探索教学实践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新模式,研究深入推进实践育人工作的思路和举措。
  3.请各院系于2012年3月24日前,将推荐的指导老师名单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师学文  电话:870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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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1、 农业专业合作社、土地银行联系人.doc
2、 “田园使者”活动指导老师推荐表.doc

 

附件:  1.农业专业合作社、土地银行联系人.doc

        2.“田园使者”活动指导老师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