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2日至4日放假公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本科生3月31日和4月1日按4月2、3日课表上课。研究生按正常课表上课。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安全稳定工作,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3月31日前将本单位的值班安排报党委校长办公室。
特此通知。
党委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