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表彰在学校及学院建设与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员,经2011年12月14日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院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在册在岗教职员工(在校推广处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内的人员除外),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除优秀班主任候选人外,其余系列的候选人严格按照岗位聘用中所聘用的岗位系列和岗位类型进行申报,不得跨系列、跨类型申报。
2.各系列的业务条件必须符合《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教职工校级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暂行)》(校党发〔2005〕90号)中所规定的条件。其中,教师系列中以教学为主和教学科研型的按照教师的业务条件进行申报和评选,以科研为主的按照科研人员的业务条件进行申报和评选。
3.优秀教师、党政管理先进工作者、服务保障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辅导员候选人必须是2011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者。
4.优秀班主任候选人的本职工作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但班主任工作学期考核(两次)必须全部为优秀。
三、先进个人名额分配及推荐程序
1、先进个人评选名额按照学院本年度在岗教职工总数10%确定。各部门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果树系3名,蔬菜系2名,设施系1名,实验管理中心1名,综合办公室和成人教育中心3人(其中工勤技能岗位1名)。
2、2011年12月20日前学院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推荐的人选进行评议,确定我院2011年度先进个人。
3、校级先进个人从院级先进个人中产生。
四、评选时间
2011年12月14日––2011年12月19日
五、表彰奖励
学院在年终总结大会上对院级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评选为校级先进个人的不再重复奖励。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先进个人评选工作,严格学校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示范性。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2011年度教职工先进个人评选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