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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选聘2013年本校博士后及博士学位获得者留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3-03-06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接收应届毕业生暂行办法〉补充规定》(校人发〔2011〕294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下达2013年教师补充计划的通知》(办人发〔2012〕35号)的有关要求,现就2013年本校博士后及博士毕业生选留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请
  对有意申请留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且本人达到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的基本选留条件者,请按要求认真填写《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校内博士后出站人员和博士学位获得者留校申请表》一式二份及《申请留校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一份(含电子版)提交用人单位。
  二、资格初审
  根据文件规定的选留基本条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
  三、人事处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将初审合格者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
  四、用人单位考核推荐
  人事处将复审合格者材料转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教授(学术)委员会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和2013年教师选聘计划,对拟选留人员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等进行考核评价,并对拟进入的教学科研团队、承担的课程以及科研任务等情况提出明确意见后,通过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票数超过与会人数2/3(不含2/3)者视为通过。
  五、专家评议
  学校专家评议组对申请者教学能力、学术水平、科研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进行票决。
  六、学校研究
  人事处根据专家评议结果形成初步选留意见,并提交学校研究。
  七、时间安排
  1.3月18日前  用人单位将初审合格者材料报送人事处
  2.3月19日-3月22日  人事处资格复审
  3.3月23日-3月31日  用人单位考核推荐
  4.4月份  专家评议及学校研究
  联系电话:87082755 邮箱:renshike@nwsuaf.edu.cn

  附件:1.留校申请表
     2.申请留校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3.《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接收应届毕业生暂行办法》补充规定

 

                 人事处
                2013年3月5日

附件:1. 留校申请表.doc

          2.申请留校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3.  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接收应届毕业生暂行办法》补充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