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学校决定从我校2012届本科生中选聘20名优秀毕业生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两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符合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选拔的基本条件;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为中共党员,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二、选聘进程
1.9月7日-14日,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填写《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辅导员申请表》并报送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学生处204室)。
2.9月15-19日,资格审查、面试。学校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面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
3.推免生复试。根据学校安排,拟录用人选需参加学校推免生复试,复试通过者提交学校审批,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4.学校聘任。通过复试的候选人,经学校审批后,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与学校签订工作合同。
三、待遇政策
1.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辅导员在从事一线专职辅导员工作期间,实行人事代理,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两年,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两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档案转入研究生院,以学生身份攻读研究生。
2.聘用期间,学校参照校内同类人员收入情况为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辅导员核定年薪标准,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发放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
3.工作期间,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辅导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并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1年9月7日
附件: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辅导员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