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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园艺学科组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作者:郭和       发布日期:2013-05-03     浏览次数:

     

  根据校人发《关于开展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将于5月6日上午8:30在学院二层会议室召开园艺学科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会议,对拟晋升职务人员进行评审,现将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评人员述职时,需携带所有证书(学历、获奖、外语及计算机考试证等)的原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论文或论著、收录论文的收录证明、主持课题经费本以及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

  2.述职报告中只罗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或论著。

  3.获奖情况须写明等级、获奖时间、获奖人数、本人排名等。

  4.科研课题必须写明主持或第几位参加人。

  5.述职报告的所有内容必须与资格审查表和评审表的内容相一致。对不在文件规定范围内的重要成果(如影响因子较高且本校为第二署名单位的论文)可在多媒体汇报材料中以斜体字标示,并在述职时加以说明,供专家参考。

  6.参评人员述职时,需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首先应说明“本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及符合该职务业务要求情况”;其次按照本人评审表中有关内容的先后顺序述职(着重阐述本人任职以来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突出业绩)。正高述职不超过8分钟,副高述职不超过5分钟。

 

                            园艺学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