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科点、研究生:
经2012年12月26日园艺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2012年园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指标体系和评分参照标准如下:
一、德育成绩(10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满分6分;
2.社会公益活动参加情况(非获优人员):参加院级加分0.5分/项,参加班级活动0.2分/项,满分2分;
3.获得荣誉情况: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者,每项加1分;满分2分。
二、学业成绩(30分):
学业成绩="整体加权平均分×30%。
三、院教授委员会评议(10分)
1.申请人PPT汇报:主要内容:科研能力的述职。
2.按照德育成绩、学业成绩及科研业绩总分排序,以分配名额的150%作为候选人进行汇报。
四、科研业绩(50分)
1.发表(录用)论文
发表(或录用)论文必须满足“参评硕士生:必须是硕士在读期间发表(或录用)的论文;博士生:必须是博士在读期间发表(或录用)的论文”,且学生本人是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的论文必须提供论文原件,SCI论文必须提供收录证明;已录用的文章须提供正式的录用通知。
SCI收录论文,并列第一作者的记分办法:并列第一为2人时,按照排名分别占60%和40%记分;并列第一为3人时,按照排名分别占50%、30%和20%记分;并列第一为3人以上时,按照论文影响因子除以全体并列第一作者的人数分别记分。
单篇论文加分标准
发表刊物 |
加分 |
SCI论文 |
6+ IF*5 |
EI论文 |
6+IF*4 |
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国内A类学术期刊 |
5 |
2. 科研成果获奖
按以下标准给予加分:
奖励级别 |
加分 | ||
国家级 |
一等奖 |
前7名直评,排名8-10名依次加3、2、1分 | |
二等奖 |
前5名直评 | ||
省部级 |
科技进步奖 |
一等奖 |
前5名依次加10、8、6、4、2分 |
二等奖 |
前3名依次加6、4、2分 | ||
推广奖 |
一等奖 |
前4名依次加8、6、4、2分 | |
二等奖 |
前2名依次加4、2分 |
3.获批专利
获批国家发明专利前五名加分,依次加5、4、3、2、1分。其它专利第一名加1分。
4.品种:
奖励级别 |
加分 |
国审品种 |
前5名依次加10、8、6、4、2 |
省审品种 |
前5名依次加5、4、3、2、1 |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