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关于下达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教财司预函〔2012〕190号)、《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校学发〔2012〕444号)及学校《关于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审工作。
组 长:邹志荣 肖 斌
副组长:马锋旺 李京春
成 员:王跃进 程智慧 饶景萍 巩振辉 李建明
齐西婷
二、评定对象及名额
硕士研究生评定对象:我院全日制非在职2009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培养计划硕士生、2010、2011级硕士生、2012级提前攻读硕士学位的本硕(博)连读生、2012级直博生;
博士研究生评定对象:2011级及以前非在职博士生。
评定名额共15名。其中博士研究生6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9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万元。
三、评定条件和评定程序
严格按照《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校学发〔2012〕444号)相关要求执行。
四、时间安排
(一)12月20日-12月23日,本人自愿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报学院。未按时上报者,视为本人放弃,不得补报。
(二)12月24日-12月25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定,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后在本学院公示5天。
(三)12月26日-30日,候选人公示 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研究生课程成绩、科研成果及研究进展等情况。
(四)12月30日 上报学校
五、相关要求
(一)今年是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第一年,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广大研究生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及时将国家奖学金评定相关精神传达到每位研究生,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做好此项工作。
(二)本年度已获校长奖学金或其他社会奖助学金的研究生,可继续申请国家奖学金,以后学年评定则严格按照《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执行。
(三)凡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取消一切评优资格,严重者予以纪律处理。
(四)申报者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档材料。
附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园艺学院
2012年12月20日
附件:附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