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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2-12-18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

    根据《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校党发〔2005〕19号)文件精神,现就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班主任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在岗的全体班主任。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思想品质(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等方面)、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敬业精神与团队协作意识)、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内容,重点考核其思想教育面对面、学业生涯规划指导及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等工作开展的实绩。对2012级学生班主任还要重点考核其所带班级学生集体上晚自习情况。

    班主任工作考核由班主任自评(10分)、学生民主评议(45分)、院系评议(45分)、附加分(含加分和扣分)四部分构成。

    三、考核程序及工作进程

  (一)班主任自评(12月19日-24日)。班主任对照工作考核内容形成书面述职报告,重点要突出思想教育面对面、学业生涯规划指导及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等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二)学生民主评议(12月19日-24日)。各学院(系)组织学生参加网上民主评议(投票网址:http://czdh.nwsuaf.edu.cn/toupiao,开放时间: 12月19日00:00-24日24:00),评议得分反馈学院(系)后,由学院(系)归档汇总。学生民主评议参与人数原则上应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80%。

     (三)院系评议(12月25日-12月26日)。院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开展院(系)评议,完成各项评议结果汇总、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学生民主评议得分低于33.75分或所负责班级有学生违纪者不能评为良好以上等级;低于27分或未完成思想教育面对面约谈任务和学业生涯规划指导工作者考核等级直接定为不合格;因出国等其他原因离岗两个月以上者可不参与考核;考核等级优秀者的比例不得超过20%。班主任工作考核不合格者,由院系领导与本人谈话,提出改正意见,停发本学期班主任津贴。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应予以解聘。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要成立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具体负责班主任工作考核的组织实施,将此项工作的开展与当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切实发挥班主任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二)各院系要协调好各项工作的进度,确保考核工作按期顺利完成,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师生认可。

    (三)请各院系将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于12月27日前报送学工(研工)部本科生教育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nwsuaf.edu.cn。

 附件: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

 

党委学工(研工)部

2012年12月18日

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