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了方便学生学习、生活及乘车,学校决定为丢失学生证的学生集中补办学生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确有正当原因丢失学生证或学生证乘车优惠卡损坏的,本人填写补办申请表,经班主任及辅导员确认签字、所在院系审核后,交学校统一办理,情况不属实者不予受理。
二、补办学生证收取成本费10元(含工本费和优惠卡费),由院系统一收交,学校统一开具收据。学生因家庭地址变更需改变乘车区间时,除交回原学生证外,还应提供其父母工作单位或家庭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三、各院系在审核办理学生证时,要教育学生树立良好的诚信意识,不擅自涂改学生证内容,不将学生证转借或抵押他人,不得在申领补发学生证过程中弄虚作假,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出,除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外,学校将收回违规学生证,取消其学生证补办资格,并根据《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四、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补办一次学生证,对已备案补办过的,本次将不予受理。
五、请各院系于11月7日-14日认真做好审核与统计汇总工作,于11月15日-16日将学生证补办申请表和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统一交本科生教育管理科进行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学生证补办申请表.doc
学院(系)补办学生证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1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