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按照《天成奖助学金的协议》、《京鹏扶贫助学金的协议》要求,2012年度的“天成奖学金”、“京鹏助学金”评定工作正式开始。根据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及名额分配
1、天成奖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院在校本科11级、10级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名额10人,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其中:园艺专业5名,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5名。
2、京鹏扶贫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院在校本科11级、10级中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奖励名额10人,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其中:园艺专业5名,设施科学与农业专业5名。
二、评选程序
(一)班级推荐
1、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班长、团支书和10%普通学生)为成员的班级资助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的推荐工作。
2、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申奖助学金的同学进行民主评议,且参加评议的同学1/2以上同意方可推荐。
(二)学院评选
1.评审领导机构,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该项助学金的审核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评选具体工作。
2.学生办公室根据天成奖助学金(见附件3)、京鹏扶贫助学金的评定条例(见附件4),对各班推荐的学生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者提交园艺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最后审定。根据评选条件审定通过的,予以三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受助人员名单。
三、材料要求
1、各班推荐受助学生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书,并如实填写天成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京鹏扶贫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
2、凡申请的学生必需提供2011-2012年全年学习成绩单(要求按教务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印在一张A4纸上)。同时需要开具当地盖有乡镇级以上(含乡镇级)印章的本年度贫困证明。
3、请各班将材料于29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件1.天成奖助学金申请表doc.doc
附件2京鹏扶贫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3 天成奖学金评定条例.doc
4 京鹏助学奖学金评定条例.doc
2012年天成、京鹏奖助学金推荐汇总表.xls
园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