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校内相关科研单位: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及省部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实施《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校国资发[2014]427号),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从源头上杜绝危险化学品非法流入校内各有关单位,学校决定实验用危险化学品统一由国资处物资供应与调配中心采购供应。现就2015年需求计划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用于教学、科研实验、试验过程,并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均属于申请危险化学品计划范围。
二、程序要求
各学院及相关科研单位按照实验实际所需,认真填报年度需求计划表(详见附件),经实验室主任、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将计划整理后转计划财务处用于来年报账审核依据、同时依照有关法规提前集中办理采购许可手续。
三、报送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月16日为危险化学品学年度计划申报时间。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计划申报工作,按期同电子版一起报国有资产管理处503室。
联系人:张淑娟 联系电话:87082771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12月26日
附件:2015学年度危险化学品需求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