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研发[2015]2号《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及校研发[2010]86号《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成立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及学科点复试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及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组成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锋旺 孙 马
副组长:王晓峰
成 员:饶景萍 巩振辉 李建明 齐西婷
2.果树学、茶学复试小组
组长:饶景萍 肖 斌
成员:马锋旺 王跃进 徐凌飞 徐 炎 韩明玉 王西平 李鹏民
秘书:刘翠华 龚小庆
3.蔬菜学复试小组
组长:巩振辉
成员:王晓峰 陈书霞 宫海军 程智慧 王乔春 张鲁刚
秘书:逯明辉 李 好
4.设施园艺学复试小组
组长:李建明
成员:邹志荣 胡晓辉 杨振超 冯嘉玥
秘书: 丁明
二、招生计划
2015年我院各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数 |
已接收推免生人数 |
可接收公开招考人数 |
已通知复试人数 |
果树学 |
60 |
14 |
46 |
90 |
蔬菜学 |
35 |
11 |
24 |
55 |
茶学 |
5 |
0 |
5 |
7 |
设施园艺学 |
12 |
6 |
6 |
17 |
合计 |
112 |
31 |
81 |
169 |
三、各专业复试及体检安排(详见附件)
四、心理测试:3月26日全天,参加各专业复试的学生在园艺学院四层电脑房分批进行心理测试。
五、复试进程安排
1.3月18-21日通知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3月24日全天资格审查: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上线应届生在园艺学院(南校区园艺学院办公楼2-24室)进行资格审查;调剂生及往届生由研究生院招生处审核(南校区3号教学楼二层)。
3.2月25日上午体检(空腹),下午笔试。
4.3月26日-27日,学院组织考生面试,并公示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
4、4月30日前,完成非在职考生的调档审查。
5、5月下旬,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复试基本要求
1、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和出场顺序;按事先分工向考生提问;复试小组成员分别打分,然后合成面试成绩并给出面试结论。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2、在对考生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在现场打分前,各学科专业要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复试小组成员在会上陈述自己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并提出复试小组的评价成绩建议。
3、复试小组成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考生泄露复试内容、复试试题,对考生成绩的评定及评议情况不准外传。
4、参加复试的复试小组成员不得随意变动,不得迟到、早退。
5、复试小组成员必须当场评分,并以平均分值作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6、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必须进行现场详细记录,并将记录交学院保存备查。
7、导师及工作人员不得向考生随意承诺录取与否,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保证录取质量。
六、录取原则
(一)录取要求
1、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考生,资格审查必须合格。
2、对拟录取的在职考生,原工作单位不得变更,在复试结束后签订培养协议书者,方可录取。
3、每位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含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
4、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录取:复试笔试或面试成绩小于60分;体检不合格者(由于专业限制不宜录取者)。
(二)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三)录取成绩
总成绩(满分500)=(初试成绩500分)×50%+[复试笔试成绩100分×1.5+复试听力成绩100分×0.5+复试面试成绩100分×3.0]×50%
园艺学院
2015年 3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