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十二五”规划,以建设世界一流农业大学为目标,根据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需要,按照高等学校人员职业特点,建立分类科学、结构合理、职责明晰、管理规范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以合理配置教育人力资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导向,以加强高水平队伍建设为核心,建立健全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落实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强化岗位意识,明确岗位职责,激发各类人员的内在活力,积极引导教职员工围绕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要求,立足本职岗位,发挥专业特长和自身发展潜能,为建设世界一流农业大学提供坚强的制度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按需设岗,分类管理
按照高等学校工作特点和国家有关政策,将全校工作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依据学校的办学目标与发展定位,科学、合理地设置学校岗位总量以及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数量,并结合各类岗位的特点与工作性质,分别提出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
(二)院部为主,宏观指导
落实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充分发挥院部在校院两级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作用。学校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和长远发展规划,对各单位提出年度和聘期目标任务与要求,并进行宏观指导。院部根据学校的宏观指导意见,结合岗位特点与工作性质,制定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职责。
(三)细化职责,量化管理
各单位以有利于推进学科建设与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提高科研水平、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出发点,根据学校的目标任务与要求,结合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教学任务、科学研究任务以及实际承担的工作任务等,自主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可以相对量化考核的各类各级岗位详尽职责。
(四)目标管理,规范考核
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聘期岗位职责和聘期工作任务要求。根据岗位工作特点,实行聘期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其中教师岗位以聘期考核为主,其余岗位以年度考核为主。
三、岗位分类
我校所有工作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主体。
1.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包括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科技服务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所侧重承担的主要职责,将教师岗位分为教学为主型岗位、教学科研型岗位、科研为主型岗位和科研推广型岗位四种类型。
教学为主型岗位指承担全校本科生通识类课程的教师岗位。主要指以承担本科生数学、物理、外语、思政及体育等公共基础课教学任务为主的教师。
教学科研型岗位指承担学科大类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岗位,兼有教学、科研任务。教学科研型岗位是教师岗位的主体。
科研为主型岗位指以承担科学研究任务为主的教师岗位。
科研推广型岗位指以承担科学技术推广、成果转化、向社会提供技术服务为主的教师岗位。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辅助工作或为教学科研工作提供管理服务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岗位性质、任务特征、服务对象和学校发展定位,将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学实验岗位、科研实验岗位、图书档案岗位、新闻出版编辑岗位、医疗卫生岗位、农业(林业)技术岗位和其余专业技术岗位。
(二)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校、院(系)以及其他内设机构的管理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四、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三)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职(执)业资格准入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各类岗位的基本要求
(一)专业技术岗位
1.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基本要求由教学任务、科学研究(教学研究)任务和社会服务任务三部分基本任务组成。
教学任务:由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和其他教学活动三部分构成。包括为本科生和研究生课堂授课(含专题)、指导学位论文(含本科生毕业设计)、实验实习、实践教学、学业导师、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和学科(学术)竞赛、批改作业、课堂讨论、指导大学生科研训练、参与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等。
科学研究任务:包括主持(参加)科研项目、到位科研经费、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科普著作、获得科研、推广成果奖励、审定品种、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和获得具有本学科特色的成果奖励(如艺术作品、体育竞赛等)、科技成果推广、科技服务、组织或参加学术活动等。
教学研究任务:包括参加教学研讨活动、主持(参加)教改项目、发表教学研究论文、编写出版教材、获得教学成果奖励以及在教学环节已经应用、得到学校认可、可以在全校教学中推广、借鉴的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模式等成果。
社会服务任务:包括面向社会提供科技服务和参与本单位公益性活动两部分。其中,参与本单位公益性活动包括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学科发展规划、评估、申报,平台与基地建设、团队建设等与学科发展有关的任务;担任班主任、教研室(系)、党支部、工会等负责人;担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等;承担党务工作、行政事务、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社团指导教师等;在国际国内学术组织任职、国际国内期刊担任编委等。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要求由工作任务、工作研究和公益活动三部分组成。
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本单位规定或分配的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
工作研究:结合本职工作开展(参与)探索性研究,包括主持(参与)研究项目、发表研究论文、撰写调研报告、出版实验(实习)指导书、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等。
公益活动:参与单位发展规划、实验室建设等与本单位发展或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有关的任务;担任班主任、实验室(科室)、党支部、工会等负责人;担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等;承担党务工作、行政事务等以及参与本单位组织的其他公益性活动。
(二)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基本要求由工作任务、工作研究和公益活动三部分组成。
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学校或本单位规定或分配的工作任务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严格执行校党委和校行政的决策、决定;督促相关部门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等;服务对象满意。
工作研究:结合本职工作开展(参与)探索性研究,撰写调研报告或发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研究论文等。
公益活动:担任班主任、党支部、工会等负责人;担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等以及参与本单位组织的其他公益性活动。
(三)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基本要求由工作任务、工作探索和公益活动三部分组成。
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本单位规定或分配的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
工作探索:参与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技术革新等。
公益活动:担任党支部、工会等负责人;担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等以及参与本单位组织的其他公益性活动。
六、岗位考核
(一)考核原则
1.实行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教师岗位以聘期考核为主(每个聘期三年),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以年度考核为主,聘期主要考核履职情况。
2.“双肩挑”人员和受聘教师岗位兼任学院(系、部、所)党政领导职务的人员,聘期内以管理工作考核为主,教学、科研任务减免2/3。
3.辅导员和学工秘书按照管理岗位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4.所有人员考核工作由岗位聘用单位负责。其中“双肩挑”人员的管理工作考核由所在部门负责,业务工作考核由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单位负责。
(二)考核组织
1.年度考核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依据教职工履职情况决定考核结果。
2.聘期考核由学校统一安排部署,各单位组织实施。依据教职工聘期内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决定聘期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应用
1.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按照国家工资政策,次年正常晋升一级薪级工资。
2.聘期考核结果将作为校内薪酬待遇发放、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职员职级晋升、工人等级考评和下一轮岗位聘用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组织实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保证人员分类管理方案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人员分类管理领导小组和考评督查办公室,二级单位成立工作机构。
1.成立人员分类管理领导小组
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主持制定人员分类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各类各级岗位的基本岗位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机构。工作机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由人事处承担。
2.成立学校考评督查办公室
考评督查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对各单位上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等进行评估、审核;监督二级单位的聘期考核工作;对二级单位年度工作任务进行检查、督察和考核。
3.二级单位工作机构
二级单位成立由党政领导、工会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根据本指导意见的基本精神,在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各类各级岗位人员的详尽岗位职责。
(二)聘用管理
1.学校对岗位聘用工作实行统一设岗、分级聘用。
2.所有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由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事处代表学校进行监督、检查。
3.二级单位代表学校与每一位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内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
(三)二级单位制订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
学校制定的各类各级岗位的岗位职责为基本职责,各二级单位在保证学校下达或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前提下,按照以下基本要求,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具体的详细岗位职责。
1.以完成本单位承担的教学任务和学校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基本要求,以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专业建设为根本目标,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2.制定的岗位职责要符合岗位性质和特点,有利于保质保量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
3.教师岗位职责中教学任务、科研任务和社会服务任务三者之间不能相互替代;教学任务中本科生课堂授课任务不能用其他教学任务替代。
4.各单位制定的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和岗位职责要经过本单位教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上报学校评估、审核、备案后实施。
5.科研推广型教师岗位职责由相关学院会同科技推广处制定,并经相关学院讨论通过,上报学校评估、审查、备案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