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办研发﹝2010﹞52号
关于201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有关处(室):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及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文件精神,经2010年9月10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现将我校201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条件
(一)接收校内的推免生应取得2011年校内留用推免生资格。
(二)接收校外的推免生应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免资格,
学术型还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新计分方法成绩≥426分)或小语种四级(接收小语种推荐免试生仅限于招生目录中招收小语种的专业)。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系、部)推免生工作小组制定复试工作安排;成立不少于11人的复试专家组,负责本学院(系、部)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复试专家组名单需报研究生院审批。推免生工作小组按照《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暂行规定》(校研发[2004]228号)组织复试专家组进行试题的命制、确定面试内容和方式、排序及录取。
所有推免生以学院(系、部)为单位统一进行复试,复试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通过复试、有导师接收,以学科专业为单位,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依次录取推免生。
(二)各学科专业接收的推免生人数占用所在学院(系、部)2011年硕士招生计划,学术型推免生(包括硕博连读生、基地班推免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2011年硕士招生计划的30%;接收的校内外学术型推免生人数之和不超过本专业学术型硕士招生计划的45%。
(三)各牵头学院接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11年招生计划的45%。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不接收推免生。
(四)根据学科发展需求,鼓励推免生根据本人兴趣跨学科专业申请,人文社科类专业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接收自然学科类的推免生。
(五)具有校内留用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可申请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或硕博连读研究生;招收博士的学科专业所接收的推免生均可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推免生的导师应为博导。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只能申请攻读校内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六)博士生导师接收的推免生只能为硕博连读生,每位博导根据博士生招生情况接收本校推免生不超过3人。硕士生导师接收本校推免生不超过1人。鼓励接收外校推免生,接收人数可再增加2名。
(七)学院(系、部)录取的推免生必须留存推免生资格证明原件。
(八)校医院根据《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校研发[2005]336号)文件要求负责对推免生进行体检。
(九)所有推免生应按时参加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否则无法录取。
三、工作安排
(一)接收校内应届本科毕业生
1.学术型研究生
(1)9月19日,学院(系、部)将复试工作的时间、地点、推免生工作小组、复试专家名单等材料报研究生院招生处;组织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填写“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
(2)9月20-23日,学院(系、部)核对申请者名单,组织复试,填写“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攻读硕士学位面试考核表”(附件2)、“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攻读硕士学位复试汇总表(附件3)、“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表”(附件4)、“2011年接收推免生汇总表”(附件5)、“2011年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汇总表”(附件6)。同时在本学院(系、部)网上公示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
(3)9月25日,各学院(系、部)将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及附件5、附件6电子文档报研究生院招生处。
(4)9月27日,研究生院公示2011年接收的推免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公示期7天。
(5)10月18-19日,接收校内的推免生,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前往校医院(南校区)体检,各学院(系、部)体检具体安排见校医院网站。
(6)10月18日,各学院(系、部)在研究生院领取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组织推免生按时、按规定填写,并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及全国大学生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经学院(系、部)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盖章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处。
(7)10月25日–26日,各学院(系、部)到研究生院招生处领取推免生(包括基地班学生)网上报名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
2.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
(1)9月30日,学院(系、部)将复试工作的时间、地点、复试录取工作组专家名单等工作安排报研究生院;组织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填写附件1。
(2)10月8-11日,学院(系、部)核对申请者名单,组织复试,填写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同时在本学院(系、部)网上公示录取的推免生名单。
(3)10月12日,各学院(系、部)将附件3、附件4、附件5及附件5电子文档报研究生院招生处。
(4)10月14日,研究生院公示2011年接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公示期7天。
体检、填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领取网报校验码与学术型一并进行。
(二)接收校外应届本科生
接收校外推免生的程序参照接收校内推免生工作程序执行,学院(系、部)要积极开展接收外校推免生的工作,接收校外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在10月20日前结束。
附件:
附件一:1-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doc
附件二:2-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攻读硕士学位面试考核表.doc
附件三:3-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攻读硕士学位复试汇总表.xls
附件四:4-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攻读硕士学位复试表.doc
附件五:5-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攻读硕士学位汇总表.xls
附件六:6-2011年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