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所),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刘云山同志在“部委、企业、高校”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整改工作座谈会的讲话要求,经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两方案一计划”的整改落实
在我校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学校和各单位都制定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列出了要重点抓好的整改任务、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按照中央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精神的要求,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要做到真改、实改、彻底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化整改落实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围绕“两方案一计划”,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真正把整改承诺落实到行动上、把整改措施落实到实效上,推动现实问题和历史问题、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重点问题和面上问题、班子问题和个人问题一起解决,继续巩固扩大作风建设成果,让广大师生员工不断看到新气象、新变化。各单位“两方案一计划”整改落实工作要在本学期末全部完成。
二、加强整改督办
为切实做好深化整改落实工作,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要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同时,按照中央要求和校党委安排,学校成立两个整改督办组。整改督办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针对学校和各单位提出的“两方案一计划”,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及“管理改革年”活动,加强对相关单位承担的学校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办,以及对各单位深化整改落实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
(一)整改督办一组
组 长:郑英宁
副组长:杨玉科 刘新胜
成 员:党委组织部、考评督查办公室、机关党委工作人员
工作范围:由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学校、机关党委及其所属各部门“两方案一计划”的整改督办工作。
(二)整改督办二组
组 长:孙升辉
副组长:谭拴良 赵武军
成 员:纪检委、监察处工作人员,校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有关人员
工作范围:由纪检委牵头,负责除机关党委以外27个党委(党总支)“两方案一计划”的整改督办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深化整改责任扛在肩上、工作抓在手上,投入足够的时间精力,带头落实本单位的整改措施,带头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认真梳理本单位截至目前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形成阶段性整改工作小结,于2014年5月5日以前分别报整改督办一组、二组。
整改工作小结主要包括:(1)本单位“两方案一计划”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主要是对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制度建设计划中各项任务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按照“已完成”、“正在完成”两类逐项说明完成进展情况);(2)本单位承担的学校重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推动本单位内涵式发展、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正确处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关系、经费管理、公共资源优化整合及有效利用等方面);(3)本单位整改落实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4)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意见建议。
整改督办一组、二组要结合各单位阶段性整改工作小结,通过实地检查、工作汇报等多种渠道,利用明察暗访、师生监督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单位整改落实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做到任务分类、责任到人,确保各单位各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落到实处。在此基础上,各整改督办组要适时形成工作报告,及时向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汇报。
党委宣传部要加强对深化整改落实工作的宣传报道,针对重要问题刊发言论评论,继续发挥好校园网、专题网、校报、广播站、电视台以及校园微博、微信等舆论平台的引领和导向作用,重点宣传各单位深化整改落实的新进展、新成效,积极营造抓整改、促落实的良好氛围。
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