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办(学)发[2007]112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07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校内一般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请结题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结题报告》,并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连同工作日志、项目研究成果(包括论文、发明制作的实物或模型、软件等)一并于4月30日前提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2.各学院要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审查,并签署结题意见。并从中推选出30%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优秀项目。 3.各学院填写《2007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表,并连同各项目结题报告和项目成果(包括电子文档)于5月15日前报校团委(101办公室)。 4.如按期不能结题的项目,可申请延期结题,由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校团委。学院要督促项目负责人加快研究进度,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009年7月。
附件1: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结题报告 附件2:2007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校团委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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