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所:
为贯彻落实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文件精神,鼓励和规范我校科研项目聘用优秀应届毕业生担任研究助理,培养和提高毕业生科学研究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工作培养人才、促进就业的作用,学校制定、出台了《关于科研项目聘用毕业生担任研究助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了做好科研项目聘用毕业生担任研究助理工作,请各单位迅速传达、贯彻《办法》有关精神,并于5月7日前将有关科研项目拟聘用毕业生担任研究助理的需求信息汇总后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张海成
电 话:87082962(传真)
Email : ylzhc@nwsuaf.edu.cn
附件:关于印发《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关于科研项目聘用毕业生担任研究助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科研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1、 关于印发《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关于科研项目聘用毕业生担任研究助理试行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