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甲型H1N1流感在全球的蔓延,我国各地也相继出现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病例,为了保证我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我校关于邀请外国相关人员及港澳地区人士来校访问审批的规定,学校重申严格执行邀请外国相关人员及港澳地区人员访问报批制度,各单位邀请的外籍专家、港澳地区人士,不论执行重点项目、普通项目、科研合作、讲学及临时顺访等都必须按照学校规定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报批。
邀请部门和个人要负责来访专家在校访问期间的安全、活动等相关事宜。来访专家的具体接待工作由校内主请部门负责;学术报告由相关学院负责组织,国际处、研究生院共同协助。
特此通知。
党委校长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