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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关于2011级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弋顺超       发布日期:2014-05-26     浏览次数:

     

  为确保本科毕业论文质量,顺利完成我院本科论文指导工作,结合学校关于人员分类管理的文件精神,我院就毕业论文指导工作作如下要求:

  1、园艺专业教学型教师指导本科生不超过4名,设施专业教学型教师指导本科生不超过5名;科研及推广型教师指导本科生不超过1名。

  2、未结题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导师,由指导教师结合科创项目完成毕业论文。

  3、指导校重点以上(含校重点)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指导教师如项目未结题时可继续指导科创项目主持学生完成毕业论文,不占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名额。

  4、本科毕业生选定导师后不得中途私自更换导师,如需更换需由学生提出申请,经原指导教师和新选择的指导教师双方在申请书上签字后到教学办公室调整。

  5、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过程中必须服从指导教师安排,外出实习和实验须向指导老师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应经常与指导教师联系,确保论文顺利完成。

  6、指导教师应及时掌握学生试验进度和外出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学院汇报。指导过程接受学院和各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监督和检查。

 

 

                                 园艺学院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