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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选聘2014届毕业生担任校内助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5-29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文件精神,培养和提高毕业生科学研究和就业能力,丰富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经学校研究决定,选聘2014届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和管理助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类型

 1.重大课题(项目)科研助理

 2.试验示范站科研助理

 3.管理助理

 二、聘用条件

 1.截至2014年6月10日,仍未就业的我校2014届就业困难或家庭困难的全日制毕业生。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品德端正,作风正派,有合作精神、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

 三、聘用程序

 1.5月29日–6月5日 

   学院(系、部)征集课题(项目)负责人的需求计划和院管试验示范站的需求计划;科技推广处征集校管试验示范站的需求计划。

   课题(项目)和院管试验示范站的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计划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学院(系、部)为单位分别报科研院和科技推广处;校内各单位向人事处申报管理助理岗位需求计划,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的需求计划表。

 各单位征集或申报的需求计划统一填写《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助理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2.6月9日–6月11日

 学校公布助理岗位需求计划

 3.6月12日–6月17日

 毕业生填写《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助理岗位聘用审批表》(附件2),和聘用单位(课题、项目负责人)签订《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助理岗位聘用协议书》(附件3)。

 四、相关说明

 1.受聘毕业生的档案关系可以选择派遣回生源地或移交杨凌示范区人才交流中心;其户籍、党(团)组织关系按照正常毕业生由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单位(课题、项目组)承担助理岗位受聘毕业生的劳务性费用,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300元;同时承担档案关系在杨凌示范区人才交流中心的受聘毕业生社会保险费用。聘用单位负责助理岗位工作安排、日常管理、工作考核和费用发放,《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助理岗位聘用毕业生费用发放表》见附件4。

 3.受聘期间,如解除协议,聘用单位(课题、项目组)出具解约证明材料。人事处负责对助理岗位聘用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劳动纠纷等问题,按照协议书有关规定协调解决。

 五、工作要求

 1.受聘毕业生于6月17日前将《聘用协议书》和《聘用审批表》一起交至就业指导中心就业信息部。

 2.各学院(系、部)于6月19日前将《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助理岗位受聘毕业生信息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交至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至jyzx@nwsuaf.edu.cn。

 

                                                    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5月28日 

附件:附件1: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助理岗位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助理岗位聘用审批表.doc

        附件3: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助理岗位聘用协议书.doc

       附件4: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助理岗位聘用毕业生费用发放表.doc

        附件5: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助理岗位受聘毕业生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