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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本科生何康奖学金、先正达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   作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09-23     浏览次数:

     

      近期,我校2014-2015学年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何康奖学金、先正达奖学金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何康奖学金

1、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院2012级品学兼优的学生。评选名额为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具体评选根据《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基金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2、需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上学年度学习成绩、综合测评等方面情况)

(2)《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基金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

(3)《学业成绩表》

(4)《何康奖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二、先正达奖学金

1、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院二年级及以上贫困认定为特困、学习成绩优秀的本科学生,2011级、2012级、2013级各1名,资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具体评选根据《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先正达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4)执行。

2、需提交材料

(1)《先正达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登记表》(A4纸正反面套印)(见附件5)

(2)《学业成绩表》

(3)《先正达奖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6)。

三、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9月21日-9月22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阅读学习通知文件,安排布置工作;

(二)学生申请(9月23日-9月24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申请提交学院工作办公室,时间截止2014年9月24日;

(三)班级民主评议推荐(9月25日):各班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四)院系初审(9月26日-9月30日):院系资助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5个工作日;

(五)学校审核、公示

四、注意事项

1、各类社会奖助学金不可重复获评;

2、学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

3、各类表格不得随意变更,请打印后手填各项内容;

4、各类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要用订书机装订。

 

 

园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9月23日

附件1.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基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2.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基金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何康奖学金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4.先正达奖学金评定办法.doc

附件5.先正达”奖学金本科生获奖学生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6.先正达奖学金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