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有关处(室):
根据教育部及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推免工作的政策和原则。
组 长:罗 军
副组长:陈玉林 张 静
成 员:陈玉林 张 静 王文博 孙升辉 曹军会 廖允成
马锋旺 姚军虎 何东健 马孝义 霍学喜 付少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 各学院(系)成立由院长、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及教师代表组成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学院(系)推荐工作。
二、指标分配
1. 2015年教育部下达我校推免生总名额为850名,其中学术特长生10名、大学生2+3辅导员20名、创新学院71名。
2. 研究生支教团10名,师范类补偿推免指标93名。
学校依据校教发〔2014〕306号文件确定各学院(系)推荐指标。各学院(系)根据“2015年推免生指标分配表”(附件1)和“2015年师范类补偿指标分配表”(附件2),确定各专业推荐指标。
三、推荐条件
符合《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发〔2014〕306号)、《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发〔2014〕305号)、《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及管理办法》(校学发〔2014〕304号)中相应遴选条件规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自愿申请相应推免生类型。
四、推荐资格确定
教务处以各学院(系)的专业为单元,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前三年的学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在网上公示,名单见附件3和附件4,其中附件3名单上的学生可以申请所有类型的硕士学位研究生,附件4名单上的学生只能申请支教团、师范类补偿推免的硕士学位研究生。
凡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每人限申请一种推免类型的硕士学位研究生。
各学院(系)依据教务处公布的排名及推荐指标,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确定各专业具有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
五、工作安排
1. 9月2日,教务处以各学院(系)的专业为单元公布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名单。
2. 9月2-4日符合条件者填写 “2015年推荐资格申请表(附件5)交所在学院(系)本科教学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推荐资格,将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3. 9月5日前各学院(系)将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4. 9月5-8日,各学院(系)依据教务处公布各专业的学生排名确定本学院(系)具有推荐资格学生名单,填写“2015年获得推荐资格学生汇总表”(附件6),将附件6的纸质及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同时各学院(系)负责将获得推荐资格学生的本科成绩单、外语成绩单进行汇总审核,经教务处盖章后发放给学生本人。
5. 9月9-10日,教务处汇总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学生名单(含创新学院、特长生、2+3辅导员及师范类补偿生),并公示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 9月23日,教务处公布符合推荐的学生名单。
7. 9月24日,研究生院将推免生名单报送教育部。
8. 9月25日-10月25日,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个人信息进行核对和完善,并根据相关政策填报招收单位和专业。依据招生政策,除申请支教团及师范类补偿推免生外,其他推免生均可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根据接收单位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它
1.申请支教团的推免生由团委按推荐指标择优推荐,仅可报考我校。
2.学术特长生推免资格由教务处按推荐指标,择优推荐。
3.申请大学生2+3辅导员推免生由学生处按推荐指标择优推荐。
4.申请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六所部属师范大学补偿推免指标的学生,由各学院(系)按分配指标择优推荐。
推免生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请各学院(系)要按照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做好推免生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对在推免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推免生资格。
附件:1.
附件1-2015年推免生指标分配表.xls
2.
附件2-2015年师范类补偿指标分配表.xls
3.
附件3-学分成绩80分以上且通过英语六级学生名单.xls
4.
附件4-学分成绩75分以上且通过英语四级学生名单.xls
5.
附件5-2015年推荐资格申请表.doc
6.
附件6-2015年获推荐资格学生汇总表.xls
校长办公室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