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2014年11月10日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2014年起,对南北校区试验用地用水实行成本收费。收费核算标准为果树用地300元/年/亩,蔬菜、设施用地500元/年/亩。请各位老师核准实验用地情况,于12月20日前按核算情况足额缴纳水费。
联系人:朱秋凤 87082613
园艺学院
2014年12月10日
附件:园艺学院南北试验基地土地使用面积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