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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14年度新进专业技术人员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4-12-24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所)、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根据《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发〔2011〕172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4年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在岗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13年12月31日以前(含12月31日)新进本科毕业生;
  2.2014年6月30日以前(含6月30日)新进硕士毕业生;
  3.2014年9月30日以前(含9月30日)新进博士毕业生;
  4.2014年12月31日之前从科研、高教系统调入我校从事相同岗位工作的人员。
  5.2013年12月31日以前(含12月31日)从科研、高教系统调入我校从事不同岗位工作或者从科研、高教系统外调入我校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与校内外各项公益活动;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见习期综合考核合格及以上,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见习6个月期满;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见习3个月期满。
  4.从科研、高教系统调入我校从事不同岗位工作或者从科研、高教系统外调入我校的人员,在新岗位上工作满1年,经考核表明能履行相应职责。
  三、聘任程序
  1.符合初聘条件人员下载并填写有关表格,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将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所在单位。
  2.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本单位进行公开展示。经展示无异议,由各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于12月30日下午6点前报人事处师资科。
  3.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人员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4.校职改领导小组审定。
  5.发文聘任。
  四、提交材料
  1.资格审查汇总表(单位填写,加盖公章);
  2.个人申报材料(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A4套印,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时间安排
  2014年12月24日――12月30日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
  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4日 资格审查。
   2015年1月 5日――1月7日 校园网上公示。
  1月8日――1月13日 学校审定、发文聘任。
   联系人:张爱国 
   联系电话: 029-87082871
  
     
     
人事处        
2014年12月23日

附件: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doc

          2014年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