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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关于2014-2015学年新世界奖学金、天成奖学金及京鹏助学金的评定通知

来源:   作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11-19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按照我院《新世界奖学金的协议》、《天成奖助学金的协议》、《京鹏扶贫助学金的协议》要求,2014-2015年度的“新世界奖学金”、“天成奖学金”、“京鹏扶贫助学金”评定工作正式开始。根据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及名额分配

1、天成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院二、三年级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生,,奖励名额为10人,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2、京鹏扶贫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院二、三年级品学兼优的本年度认定的贫困学生,奖励名额为10人,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3、新世界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为我院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生,奖励名额为10人,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

天成奖学金

京鹏扶贫助学金

新世界奖学金

2011级

园艺

——

——

2

设施

——

——

1

2012级

园艺

2

3

3

设施

3

2

1

2013级

园艺

3

2

2

设施

2

3

1

二、评选程序

(一)班级推荐

1、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班长、团支书和10%普通学生)为成员的班级资助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的推荐工作。每项奖助学金各班最多推荐2人参评。

2、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申奖助学金的同学进行民主评议,且参加评议的同学1/2以上同意方可推荐。

(二)学院评选

1.评审领导机构,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该项助学金的审核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评选具体工作。

学院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马锋旺  孙  马

委   员:王西平  唐海波

办公室: 王  佳 陈  龙 郭东花  刘  争  盖  青  刘  婧

2.学生办公室根据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见附件2)对各班推荐的学生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者提交园艺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最后审定。根据评选条件审定通过的,予以三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受助人员名单。

三、材料要求

1、各班推荐受助学生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书(见附件1)。

2、凡申请的学生必需提供2013-2014年全年学习成绩单(要求按教务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印在一张A4纸上)。申请京鹏扶贫助学金的学生,同时需要开具当地盖有乡镇级以上(含乡镇级)印章的本年度贫困证明。

3、请各班将申请表纸质版(见附件1)和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3)材料于11月24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办公室。

                                   园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11月19日

附件1:园艺学院各项奖助学金申请表.rar

附件2:园艺学院各项奖助学金评定细则.rar

附件3:2014年天成、京鹏、新世界奖助学金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