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按照我院《新世界奖学金的协议》、《天成奖助学金的协议》、《京鹏扶贫助学金的协议》要求,2014-2015年度的“新世界奖学金”、“天成奖学金”、“京鹏扶贫助学金”评定工作正式开始。根据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及名额分配
1、天成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院二、三年级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生,,奖励名额为10人,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2、京鹏扶贫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院二、三年级品学兼优的本年度认定的贫困学生,奖励名额为10人,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3、新世界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为我院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生,奖励名额为10人,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 |
天成奖学金 |
京鹏扶贫助学金 |
新世界奖学金 | |
2011级 |
园艺 |
—— |
—— |
2 |
设施 |
—— |
—— |
1 | |
2012级 |
园艺 |
2 |
3 |
3 |
设施 |
3 |
2 |
1 | |
2013级 |
园艺 |
3 |
2 |
2 |
设施 |
2 |
3 |
1 |
二、评选程序
(一)班级推荐
1、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班长、团支书和10%普通学生)为成员的班级资助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的推荐工作。每项奖助学金各班最多推荐2人参评。
2、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申奖助学金的同学进行民主评议,且参加评议的同学1/2以上同意方可推荐。
(二)学院评选
1.评审领导机构,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该项助学金的审核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评选具体工作。
学院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马锋旺 孙 马
委 员:王西平 唐海波
办公室: 王 佳 陈 龙 郭东花 刘 争 盖 青 刘 婧
2.学生办公室根据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见附件2)对各班推荐的学生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者提交园艺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最后审定。根据评选条件审定通过的,予以三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受助人员名单。
三、材料要求
1、各班推荐受助学生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书(见附件1)。
2、凡申请的学生必需提供2013-2014年全年学习成绩单(要求按教务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印在一张A4纸上)。申请京鹏扶贫助学金的学生,同时需要开具当地盖有乡镇级以上(含乡镇级)印章的本年度贫困证明。
3、请各班将申请表纸质版(见附件1)和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3)材料于11月24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办公室。
园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11月19日
附件1:园艺学院各项奖助学金申请表.rar
附件2:园艺学院各项奖助学金评定细则.rar
附件3:2014年天成、京鹏、新世界奖助学金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