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园艺类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及要求,经过学生志愿填报、学院审核等程序,对2022级园艺类本科生进行专业分流,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4月3日—4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87082750
附件:2023年园艺类专业分流结果
园艺学院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