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
根据《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品学兼优的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及三、四年级博士研究生。全校评选名额2名,各学院可推荐人选1名。
二、奖励金额
宝钢优秀学生奖每人每年1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 “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具体评选事宜请相关学院参照《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宝钢教育奖评选办法》(校学发〔2011〕258 号)《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附件 1)执行。
四、书面材料提交要求
1. 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评审表(样表);
2. 学业成绩表;
3. 2寸彩色免冠近照三张;
4. 名单汇总表。
五、工作要求
1. 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评选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对申报学生要侧重其“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2. 申请学生应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评选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特别是入校后“五种能力”的现实表现。
请各申请学生于9月19日下午18:00前将附件2、3、支撑材料等纸质版报送至园艺学院201办公室,电子版附件2、3发送至邮箱:3232947578@qq.com,由学院审核评选后推荐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园艺学院
202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