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按照我院《新世界奖学金的协议》、《天成奖助学金的协议》、《京鹏扶贫助学金的协议》要求,2015-2016年度的“新世界奖学金”、“天成奖学金”、“京鹏扶贫助学金”评定工作正式开始。根据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及名额分配
1、天成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院二、三年级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生,,奖励名额为10人,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2、京鹏扶贫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院二、三年级品学兼优的本年度认定的贫困学生,奖励名额为10人,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3、新世界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为我院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生,奖励名额为10人,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 |
天成奖学金 |
京鹏扶贫助学金 |
新世界奖学金 |
|
2012级 |
园艺 |
—— |
—— |
2 |
设施 |
—— |
—— |
1 |
|
2013级 |
园艺 |
2 |
3 |
3 |
设施 |
3 |
2 |
1 |
|
2014级 |
园艺 |
3 |
2 |
2 |
设施 |
2 |
3 |
1 |
二、评选程序
(一)班级推荐
1、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班长、团支书和10%普通学生)为成员的班级资助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的推荐工作。每项奖助学金各班最多推荐2人参评。
2、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申奖助学金的同学进行民主评议,且参加评议的同学1/2以上同意方可推荐。
(二)学院评选
1.评审领导机构,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该项助学金的审核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评选具体工作。
学院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马锋旺 孙 马
委 员:王西平 唐海波
办公室:王 佳 陈 龙 刘 婧 王淑娟 胡广翰 李树庭 刘 倩 冯在麒
2.学生办公室根据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见附件2)对各班推荐的学生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者提交园艺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最后审定。根据评选条件审定通过的,予以三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受助人员名单。
三、材料要求
1、各班推荐受助学生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书(见附件1)。
2、凡申请的学生必需提供2014-2015年全年学习成绩单(要求按教务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印在一张A4纸上)。申请京鹏扶贫助学金的学生,同时需要开具当地盖有乡镇级以上(含乡镇级)印章的本年度贫困证明。
3、请各班将申请表纸质版(见附件1)和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3)材料于11月9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办公室。
园艺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11月3日
附件3:2015年天成、京鹏、新世界奖助学金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