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按照我院《金小岗奖学金的协议》要求,2015-2016年度的“金小岗奖学金”评定工作正式开始。根据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及名额分配
1、金小岗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院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奖励名额为10人,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 |
金小岗奖学金分配名额 |
2012级 |
3 |
2013级 |
4 |
2014级 |
3 |
二、评选程序
(一)班级推荐
1、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班长、团支书和10%普通学生)为成员的班级资助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的推荐工作。各班限推名额2人。
2、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申奖助学金的同学进行民主评议,且参加评议的同学1/2以上同意方可推荐。
(二)学院评选
1.评审领导机构,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该项助学金的审核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评选具体工作。
学院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马锋旺 孙 马
委 员:王西平 唐海波
办公室:王 佳 陈 龙 刘 婧 王淑娟 胡广翰 李树庭 刘 倩 冯在麒
2.学生办公室根据金小岗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见附件1)对各班推荐的学生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者提交园艺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最后审定。根据评选条件审定通过的,予以三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受助人员名单。
三、材料要求
1、各班推荐受助学生必须提交书面申请表(见附件2)及手写申请书。
2、凡申请的学生必需提供2014-2015年全年学习成绩单(要求按教务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请各班将申请表纸质版(见附件2)和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3)材料于11月9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办公室。
公告附件:附件1:金小岗奖学金评定办法.doc
附件2:金小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2015-2016年金小岗奖助学金推荐汇总表.xls
园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