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及我院实际情况,为了提高我院研究生生源质量和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院研究生,充分发挥优秀导师在培养研究生方面的潜能,建立与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机制,经2016年3月23日学院教授委员会和院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
1. 为鼓励指导教师招收推免生,本年度具有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指导教师,每位最多可招收4名学术型推免生。
2. 具有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资格,本年度已招收3名及以上学术型推免生的指导教师,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公开招考基准指标数为1名;招收学术型推免生少于3名的指导教师,其基准指标数为2名;具有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指导教师,必须依托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试验示范站(基地),招收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准指标数为1名(含推免生)。
3. 具有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资格,获得国家高层次人才、学院后备人才的指导教师,本年度增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指标数1名。
4. 上年度引进学校或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培养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的直接贡献者,增加与其培养和引进人才数量相同的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指标数。
5. 上年度获得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增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指标数1名。
6. 上年度招收的学术型研究生有2名及以上为优质生源的指导教师,本年度增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指标数1名。
7. 具有招生资格的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试验示范站(基地)负责人、首席专家、体系首席科学家、岗位专家、试验站站长,增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指标数1名。
8. 上年度硕士研究生初次就业率低于90%的指导教师,本年度将减少相应类别的研究生招生指标数1名;上年度招收2名及以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低于50%的指导教师,本年度将减少相应类别的研究生招生指标数2名。
9. 上年度毕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排在后10%的学生,其指导教师本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指标数减少1名。
10.各指导教师的招生数不能超过计算的指标数,由于其上线的考生数不足等情况导致招生数不足的部分,不再予以补足。
11. 复试合格考生需调剂导师时,优先考虑调剂给引进人才和同一团队的其他指导教师。
上述办法若与学校录取文件规定冲突,以学校的文件规定为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园艺学院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