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
2015年,我院各级团组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学校、学院的中心工作,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开拓创新,有力促进了基层团组织的建设,活跃了基层团组织的工作。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锐意进取,再创佳绩,促进各项工作和谐快速发展,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园艺学院团工委按照院党委、校团委的指示精神决定开展2015年度先进团支部、十佳团员、优秀团干及优秀团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及条件
1.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能组织支部成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支部成员在思想和行动上和党保持一致,具有良好的理论学习氛围。支部成员团结互助、共同进步;
(2)在支部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学风建设中大胆创新,积极参与“五个文明工程”创建活动,积极推动青年团员素质拓展计划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及校园文体活动等其它团内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3)能按规定开展团组织生活,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具有教育意义的主题团日活动(每次参加团日活动的人数不低于支部人数的90%);
(4)支部宣传工作表现突出,在全校范围有一定影响力;
(5)团支部学风建设良好,团支部所有成员均无考试作弊及违纪记录,考试重修率每学期不超过10%;
(6)支部成员能自觉地遵守上级团组织的各项规定,积极配合、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工作,并创造性地开展本支部的特色工作;
(7)按规定上缴团费。
2.十佳团员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佳。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按规定交纳团费;
(2)理论学习佳。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讲座和讨论;
(3)文明修养佳。道德品质好,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明事理、辨是非、谦虚好学、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
(4)纪律观念佳。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学习纪律,考试无作弊行为,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5)学习成绩佳。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突出。学习成绩名列全班前5名;
(6)工作能力佳。热心为广大青年服务,大胆创新,成绩突出;
(7)文体活动佳。身体健康,积极参加校园文体活动,成绩突出;
(8)创新精神佳。具有较强自学能力和独立钻研精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科技文化、学术科学研究中做出一定成绩;
(9)实践能力佳。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生产劳动和勤工俭学活动,成绩突出;
(10)群众基础佳。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人际关系,能起到表率作用。
3.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能积极参加各级团组织开展的会议精神学习活动;
(2)在学习和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勤奋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1/2),能够成为广大团员青年的带头人;
(3)生活上勤俭节约,严于律己,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遵章守纪,没有任何违纪记录,本年度考试无作弊、课程无挂科,在学校开展的“文明礼貌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
(4)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等活动,在各类比赛获得奖励、荣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注重个人品德修养;
(5)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支部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学风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按规定交纳团费。
4.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团员所应有的条件,在团支部、院(系)团工委或校团委担任一定的学生工作,并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
(2)能积极参加团干部培训,主动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与能力;
(3)热爱共青团工作,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
(4)在工作中大胆创新,组织校级、院级、班级活动,成绩突出;
(5)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
二、评选办法
1.先进团支部
由各团支部(包括研究生团支部)向团工委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报表、事迹材料等),由团工委组织答辩评选产生。
2.十佳团员
各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经个人自述,民主评议推荐1名团员,向团工委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推荐登记表、事迹材料及个人活动登记表等),由团工委组织答辩评选产生。
3.优秀团员
各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经个人自述,民主评议推荐2名团员,向团工委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推荐登记表、事迹材料及个人活动登记表等),由团工委组织评选产生。
4.优秀团干部
各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经个人自述,民主评议,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推荐登记表、事迹材料及个人活动登记表等),由团工委组织评选产生。
三、上报材料要求
1.纸质版
先进团支部:申报表、事迹材料等。要求一式两份,表格应如实填写,信息完整,不得更改表格格式,“主要事迹”、“获奖情况”栏应简要填写。
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推荐登记表、事迹材料及个人活动登记表等。要求一式两份,表格应如实填写,信息完整,不得更改表格格式,“主要事迹”栏应简要填写。
2.电子版
先进团支部:申报表,事迹材料,团支部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推荐汇总表。
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推荐登记表、事迹材料及个人活动登记表等。
各支部将申请材料以各部名称命名,发送至组织部邮箱(1842596318@qq.com)。
四、时间安排及联系人
4月3日前,各支部将所有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团工委,如有疑问联系负责人。
4月4日至4月8日,先进团支部和十佳团员汇报答辩、学生代表民主评议。
4月11日至4月13日,公示名单(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马秀明(研究生) |
18829785713 |
李中兴(本科南校) |
18829352855 |
王琦俐(本科南校) |
15129090225 |
王子嘉(本科北校) |
18309244293 |
五、名额分配
1.校级先机团支部、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名额分配
先进团支部:本科4个,研究生1个
十佳团员 :1人
优秀团干:本科12人,研究生3人
优秀团员:本科25人,研究生5人
2.院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将在校级先进推荐基础上确定。
六、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将所有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团工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各团支部必须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提高评选活动的透明度和影响力,通过评选,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形成“学先进、创先进”的良好氛围。
3.各团支部、团员严肃对待评优工作,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附件:
1.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2.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推荐登记表
3.事迹材料格式
4.个人活动登记表
5.团支部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工作委员会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