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园艺学院研究生积极投身科研,争先创优,成为“知农爱农,强农兴农”的新型卓越农林人才,特设立秦杰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为做好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秦杰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园艺学院硕士三年级和博士三、四年级的全日制在读在籍研究生。委托培养、休学的研究生不得参评。
二、奖励等级、标准与名额
1、“秦杰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设立一、二等两个标准,其中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3000元/人.年。
2、分别评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各6人,其中一等奖学金每个类型各2名,共6名,二等奖学金每个类型各4名,共12名,其中蔬菜学科名额应占50%。
三、参评条件及要求
1、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2)道德品质优良,勇于奉献,努力承担学生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活动;
(3)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无考试不及格情况,按期完成培养环节各类考核且开题、中期、实践考核等均一次通过,专硕要求实践研究环节考核位于前50%。
2、评选要求:
(1)申请人资格:个人获奖限一次 。 凡当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石声汉奖学金及其它社会类奖学金的学生不得申请。
(2)科研成果认定:科研成果需在《园艺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规定范围内。同一科研成果在学业年限内仅能用于评选学业奖学金以外的某一项奖学金,不允许重复使用。
(3)评选办法:按照申报学生类别分别进行评选。博士、学硕评选偏重政治素质、科学研究能力和学术创新能力,具体参照《园艺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评选;专硕评选偏重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实践研究水平,参照《园艺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评选。
(4)凡发生下列情况者暂停、变更、终止颁发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处分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四、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12月1日-12月2日):申请人依据《园艺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3)填写《秦杰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导师签署意见)、《秦杰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学生工作办公室。
2、资格审查(12月3日-12月5日):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可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专家评审(12月6日):秦杰优秀研究生评审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人员名单及获奖等级。
4、公示(12月6日):获奖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注意事项
1、请将《秦杰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于12月2日18:00前,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1室),《秦杰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3232947578@qq.com。
2、《秦杰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中评分内容均需有证明材料,纸质材料提交时请依据申请表中内容进行排序。
3、线上线下材料请按时间要求提交,材料错误、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缺失者不进入评选阶段。
园艺学院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