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与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管理办法》,采取学生自愿申报、院系审核、学生答辩、专家评审,确定2022-2023学年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评定结果。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伊然
公示期:2022年10月20日至10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工作时间实名将纸质版意见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7082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