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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9-17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做好学校 2023—2024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校注册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和2023年被我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

二、认定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等级分为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两档,学院将根据学生本人实际情况和相关要求进行等级认定。

三、认定程序

(一)宣传告知

各班级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作用和意义,组织学生集中学习《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学生〔2019〕1 号),宣传讲解学校资助政策,帮助学生了解认定依据及程序,指导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困难认定申请,并提醒学生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生申请 (9月17日—9月20日)

学生本人登录学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模块,认真详实填写个人申请并下载打印《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郑重填写诚信申报的个人承诺,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具体申请步骤及要求参见学生操作手册(附件 1)。

(三)班级评议 (9月21日—9月23日)

各班主任登录学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模块,逐项审核学生填报信息完整性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申请学生面对面谈心谈话,并组织召开班级资助评议小组评议会,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及消费行为情况开展评议,对高年级学生还应结合上一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及复核情况,提出班级认定意见,班主任综合班级评议小组认定情况后在系统中填写对学生的申请审批意见,具体步骤参见附件2

(四)学院初审 (9月24日—9月27日)

园艺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班级评议结果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认定精准,学院将初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班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时,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避免出现当众诉苦、互相比困、登台比惨的现象。确保我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摸排,精准帮扶。学校将不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实地走访、电话等方式不定期对被认定对象进行跟踪和抽查,如发现学生弄虚作假,一经核实,通报学院并取消其在校期间各类资助的评选资格。

(三)规范管理,按时上报。请各班级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存档和更新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起规范的档案,完整地记录认定资料和帮扶情况。并于9月21日起各班将纸质版《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2023—2024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汇总表》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同时将电子版《2023—2024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汇总表》发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园艺学院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