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班级: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创先争优、发挥专长,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依据《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学生荣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34号)、《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奖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校学发〔2017〕33 号)及《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本科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党办发〔2021〕16 号)精神,现就2021-2022 学年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优秀大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定条件
(一)先进个人类(适用于2019级)
1. 优秀大学生
(1)思想品德好。自觉学习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能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成绩优秀。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热爱所学专业,具有求实、严谨、创新的学风与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3)身体素质好。坚持体育锻炼,在校院组织的体育比赛和文体活动中表现积极;
(4)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居班级10%且居专业年级前15%;
(5)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达到三星及以上等级;
(6)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 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乐于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方法得当,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威信高,工作成绩显著;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能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科研实践、生产劳动和其它社会实践活动。综合测评名次居全班前50%;
(4)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达到三星及以上等级。
(二)先进个人类(适用于2020级、2021级)
各类先进个人需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理论知识,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关心国家大事,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乐于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可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求实、严谨、创新的学风;
5.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达到三星及以上等级;
6.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良好。
参与评选先进个人类的学生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优秀大学生
(1)在政治立场和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优异,素质能力测评成绩中“品德修养”得分不低于30分;
(2)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30%;素质能力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30%。
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具体按照学业成绩+素质能力测评成绩进行排序。
2. 优秀学生干部
(1)担任各级团学组织、党团班及学生社团骨干,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方法得当,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威信高,工作成绩显著;
(2)在政治立场和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优异,素质能力测评成绩中“品德修养”得分不低于30分;
(3)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50%;素质能力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50%。
三、具体安排
1.11月23日—25日:学生申请阶段;
2.11月26日—30日:学院评定小组审核阶段;
3.12月1日—5日:公示阶段。
四、注意事项
1.评优工作涉及每位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班级务必通知到位。2019级参评学生需提交申请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2020级、2021级学生需在学校网上“一站式”服务大厅中“荣誉称号”系统中进行申请;
2.请2019级参与评优的个人由所在班级汇总后于11月25日前将材料提交至年级辅导员处;2020级、2021级参与评优的个人在11月25日12点前在系统上完成申请。
附件1:2021-2022学年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附件2:2021-2022学年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结果汇总表
园艺学院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