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经宣传告知、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院系初审等程序,初步确定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9日-10月1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工作时间实名将纸质版意见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7082267
附件:园艺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