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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关于评选2021年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1-30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示范引领和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学生党员的光荣感、使命感、责任感,学院党委决定评选一批学生优秀共产党员。根据《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学生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办法》(校党发〔2019〕107号)文件精神,结合《园艺学院学生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实施细则》(试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研究生中党组织关系(不含临时组织关系)在学校的中共正式党员;已获得该项荣誉的学生不再重复申报。

二、评选数量

学院党委评选数量为全体学生正式党员的10%,按各支部学生正式党员人数的15%下达推荐指标。(注:正式党员人数截止11月1日,不足1人以1人计)

三、参评要求

(一)政治素养

1.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熟知党章党规和党的理论知识。

2.积极参加党内活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缺席率不超过当年度支部开展活动总数的20%。

3.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记录完整,出勤率不低于应参加学习总数的80%。

4.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主题培训、专题讲座、全员会议、学习研讨等,提升自身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

5.积极支持配合党支部工作,执行党支部分配任务,主动维护组织形象,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

6.以一名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团结同学,维护集体荣誉,至少参加一次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研究生助力团或其他第二课堂活动,敢于担当作为,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二)学业水平

1.本科生当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年级前30%。

2.研究生的课程加权平均分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年级前50%,或课程加权平均分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年级50%之后,但在硕士阶段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文章(需有接收函)、博士阶段发表SCI、EI收录论文(作者排序前二位)或获批发明专利1项(发明人前二位)或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学科竞赛取得突出成绩。

(三)直评情况

在重大事件、活动中表现突出、或为学校、学院发展做出巨大贡献、赢得荣誉学生党员,经评选工作组认定后可直接评为学生优秀党员。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或多项不得参评

1.违反法律和校纪校规行为,包含连续三次未按时健康打卡者,多次未按时青年大学习者。

2.有不当言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诋毁污蔑英雄模范,制造传播政治谣言。

3.组织、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4.推卸逃避责任,对组织交付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缺乏担当精神。

5.本科生当年有课程考试不及格。研究生有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行为。

6.不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发生实验室安全事件者。

7.在评选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11月30日-12月2日)。符合条件的正式党员向所在支部提出申请,并填写《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学生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并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

2.党支部推荐、资格审查(12月2日)。各党支部参照参评要求,按照推荐指标向学院党委提出推荐对象,各支部可将当年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参考依据。

3.学院评审(12月3日-5日)。学院党委在院级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基础上,择优向学校推荐校级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人选。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评选学生优秀共产党员是引领和带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途径,请各党支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真正把事迹突出、学生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同时,各党支部填写意见时须实事求是、客观详实,要从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价。

2.严格程序。请各党支部在评选院级先进、择优推荐时务必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严肃认真做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各项工作。

3.加大宣传。请各党支部将评选过程作为保持学生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重要途径,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积极开展向身边典型学习活动,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和浓厚氛围。

4.按时报送。请各党支部于 2021年12月2日14:00前报送相关材料,附件1《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学生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园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附件2《学生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lirui0809@nwafu.edu.cn。


附件:

1.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学生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2.园艺学院学生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汇总表



中共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委员会

2021 年 11 月 30 日


编辑:李锐     终审:王国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