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根据园艺学院资助工作安排,鼓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励志成才,现就恒源园艺、花满园励志务农、德美果业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评选对象、奖助名额及标准
(一)花满园励志务农奖助学金
评定对象为园艺学院家庭困难且励志投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全日制本科生,奖助学金分两档,一等奖助学金名额4人,金额3500元。二等奖助学金名额12人,金额3000元。
(二)恒源园艺奖学金
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园艺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名额6名,获奖本科生不少于2人,金额5000元。
(三)恒源园艺助学金
评定对象为园艺学院家庭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名额5人,金额4000元。
(四)德美果业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园艺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设立一等、二等两档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名额8人,金额5000元,二等奖学金名额10人,金额3000元。一等奖学金本科园艺果树方向和果树学科获奖学生不少于4人,二等奖学金本科园艺果树学方向和果树学科获奖学生不少于5人。获奖本科生不少于8人。
(五)德美果业助学金
评定对象为园艺学院家庭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名额10名,金额3000元。
二、参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2.为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勇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申请花满园励志务农奖助学金,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不低于专业前70%,家庭经济困难,热爱所学专业,励志投身农业现代化建设,主动开展感恩回馈等志愿活动;
4.申请恒源园艺奖学金,要求参评奖学金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排名不低于专业前70%;
5.申请恒源园艺助学金,要求专业课无挂科情况,家庭经济困难,主动开展感恩回馈等志愿活动;
6.申请德美果业奖学金,要求参评奖学金的本科生、研究生,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排名不低于专业前70%;优先考虑志愿在涉农企业就业的应届毕业生;
7.申请德美果业助学金,要求无课程不及格,家庭经济困难,主动开展感恩回馈等志愿活动。参评奖助学金满足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参加专业相关的科普活动、社会实践、劳动实践;发表相关学术论文等有相关研究成果;积极就业、主动到涉农企业工作;优先考虑志愿在涉农企业就业的应届毕业生;
8.以上五类奖学金获得者与其他各类奖学金(不含专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不重复享受,已获评各类奖学金人员不得参评;参评研究生已经获批的奖学金(不含:学业奖学金)中使用过的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等奖项,不得重复使用;
三、评审程序
1.11月27日-11月29日,本人申请。申请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一个类型进行自主申报,如实填写相应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相关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1月29日18点,过期不接收补充材料,凡未按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
2.11月30日-12月1日,审核。学院与资助方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按照评选条件确定拟奖励人选。
3.12月2日-12月6日,学院公示。对拟奖、助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12月7日,资助方备案。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者报资助方备案。
5.根据资方时间安排,召开表彰会,发放奖助学金。
四、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需提交相应类型的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申请表电子版(一式一份)以“学历层次+姓名+申请奖助学金类型”命名,发送至张老师(QQ邮箱:1744847925@qq.com)并提交相应的汇总表;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园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张老师处。
2.教务处统一打印的《学业成绩单》;
3.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4.上述纸质材料按顺序用回形针装订。
园艺学院
2023年11月27日